按我国的专利法规定:专利包括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软件一般只可能申请发明专利。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专利法审查指南中指出,所谓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特征的集合”,这种含有计算机程序的方法发明,或者说这种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方法所构成的技术特征的集合,作为一种技术方案,是可以也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发明(Invention)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
“外观设计(Industrial Design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取得的实质条件为“三性”,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能够在工业上的应用并有实际利益,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从发明专利取得的三性上来判断,很多软件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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