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大小判断被总结为橡皮擦原理,即技术方案中包含技术特征越少保护范围越大,要跳出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唯有以橡皮擦抹去已有技术特征,技术方案仍然成立才行,如在先专利的技术方案为a+b+c+d,解决同一技术问题的在后创新技术方案如果为a+b+c+d+e则落入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但如果以橡皮擦抹去一个技术特征a+b+c的技术方案仍然能够成立,则在后专利的权利范围就不落入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这一原理对照通信技术以标准为核心的特点,构成标准框架必须的基础技术专利保护范围是最大的,保护范围大小其次的为以标准框架结构为技术方案内容的专利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最小的按照标准要求在标准下解决具体个别技术问题的专利。依据此原则可以将通信领域专利按照保护范围由大到小划分为三类:底层技术专利、标准框架专利、实现技术专利。类比到实际中的TD-SCDMA标准,TD-SCDMA标准框架由TDD(时分双工)+CDMA(码分多址)+SDMA(智能天线空分多址)构成,专利权保护范围大小可以依次作如下划分:
(1)底层技术的专利——在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中被广泛使用的CDMA技术,原始的TDD技术;最早的阵列天线技术。
(2)标准框架技术的专利——对TD-SCDMA系统标准框架技术要求进行保护的专利,这种专利的归属往往决定着特定标准下最大权利拥有者,下文将据此解释TD-SCDMA的标准框架专利CN97104039.7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3)具体实现技术的专利——为实现通讯的正常顺利运行需要解决众多具体
技术问题,就会出现大量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解决的专利,如不同通讯系统间的干扰问题解决,天线的新型抗台风结构等。这种专利是数量最大,也是保护范围相对最小的。
所划分的三种类型专利中第一类底层专利和第二类标准框架专利最为重要,而第三类专利数量是最大的。第一类底层专利往往申请提出时间比较长,保护范围大,但剩余的专利保护期限短。第二类标准框架专利获得技术标准体系的专利保护,在后所有实现性技术都无法回避标准框架专利,保护范围覆盖整个标准。
第三类专利数量最多,在标准框架下进行研发创新,为获得自身的专利保护范围很多富有知识产权博弈经验的公司采取了外围专利战略,采用功能性限定,发明主题的变化,申请文件撰写等策略,使提交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更广,与在先技术的形式区别更大,获得了更多的专利权和更宽的权利范围,在核心技术领域在后发展也获得了专利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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